2013/11/12 台視新聞 曾偉旻 報導 自動販賣機除了賣飲料之外,現在又多了一項另類商品,就是賣檳榔!新北市林口區一條產業道路旁,替運將朋友設立了一個檳榔販賣機,雖然大大節省人事成本,業績也不錯。 但機器設置的地點在國小旁邊,不但可能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,恐怕也會觸犯兒少法,最高可罰15000元。 投下5個10元銅版,就可以輕鬆買到你想要的東西,但東西掉下來,打開一看,裡頭可是一顆又一顆的包葉仔。 一個酷似卜派水手Q版玩偶,手裡還拿著裝滿檳榔的杯子。 這個造型搶眼的]販賣機,是林口區一名業者,花了10萬元設計的檳榔專門販賣機,菁仔、包葉,兩種款式都有賣,省下人事成本,銷路也不錯。 不過檳榔販賣機的地點就離國小不到20公尺,小學生如果好奇投幣、開始嚼起檳榔,恐怕從小就變紅唇族。 學校下禁令,事實上根據台灣法令,販賣機不僅檳榔不能賣,日本盛行的香菸以及酒類販賣機,台灣也通通禁賣。 因此這台的檳榔販賣機,從設立到現在兩個月,不過在檢舉後已經悄悄撤走。 業者也因為無法辨識是否販賣給未成年,涉及觸法,將面臨最高一萬5000元的罰金裁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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